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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18-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在马鞍山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顾玫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1345”工作思路为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司法改革为总要求,以提高检察工作的法治化、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总方向,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多项检察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并创马鞍山历史新高,呈现出办案规模总体稳定、反腐力度持续加大、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司法规范明显改善的良好态势。

一、全面树立服务大局司法理念,着力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服务性、人民性、大局观,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准确把握大局新需求,不断推出服务新举措,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转型升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提供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司法供给作为检察工作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根本路径。一是围绕服务园区建设、非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保障民生等主题,先后出台六个专门意见,调整认识,规范行为。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开发园区专项活动,深入27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分别5家园区设立检察工作站,下沉服务重心,前移预防关口。二是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起诉制假售假等犯118人。三是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48人,成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达30多亿元的聂明星等7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四是绕重点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一手抓严厉惩治,一手抓同步预防,积极维护政府投资安全,提出预防建议27件。

聚焦民生民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民生优先导向,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五个专项行动,努力为民计民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案件,部署开展查办医疗、教育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34人。突出保障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深入开展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农村基层相关案件18人。突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8人。突出强化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人,批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6人。

聚焦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厉打击不动摇,批准逮捕787人、提起公诉2169人,同比分别上升4.52%7.43%坚决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479人。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起诉各类毒品犯罪161人。积极投入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反窃电等专项行动,批捕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买卖枪支等犯罪22人,窃电犯罪7人。严格落实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245人、不起诉37人。对未成年倾注更多人文关怀,完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功能,筹建涉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着力打造司法守护、法制教育、社会关护三大阵地,马鞍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高检院通报表扬。坚持化解矛盾不懈怠,健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8件,同比下降11.4%,未发涉检案件进京赴省群体访、非正常访。花山区检察院被评为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二、全面担当侦防工作多元使命,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牢记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深入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工作方针,统筹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五大要素,不断推进侦防一体化发展。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积极应对法律修改、立案标准提高对办案带来的影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2人,同比幅度全省第三,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6人,同比幅度全省第六;渎职侵权犯罪16人,同比上升23.1%,增幅全省第一。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8万元,全省第二。查处要案6人,圆满完成张权发等厅级干部案件侦查起诉工作。成功突破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要案,市检察院成为全省第一个办理中直机关要案的市级院。首次成功捕获1名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的打击视野更加宽泛。严厉打击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立案查处6人。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司法人员10人。

持续提升办案能力,推动侦查模式转型升级。更加注重侦查一体化建设,统筹调度全市侦查人力和装备资源,上下联动、贪渎并查的新机制初步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能力明显提高。更加注重侦查信息化建设,配备一批技术领先、标准统一的高科技侦查装备,侦查指挥视频系统、侦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成型,“智慧侦查”“信息侦查”“科技侦查”“规范侦查”的新途径初步形成,利用信息化侦查手段查处案件的比例达91%发现犯罪、调查取证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持续增强,自行发现案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例为78%。更加注重构建三集中二机制三模式自侦办案新格局,大力推进集中办案、集中管理、集中监督的办案工作区建设,推行职务犯罪侦查封闭办案机制,启动侦查工作录像和讯问工作录像双监控机制,全力推进一体化办案、异地指定管辖办案和专案组办案三大模式,规范执法的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得到加强。市检察院反贪局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集体荣誉称号,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被评为全省首届“十佳办案工作区”。

深化侦防一体机制,不断增强预防工作实效。立足服务职能,深入调查分析,12篇预防报告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1篇被新华社《安徽领导参考》采用。与市工委联合开展深化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专项活动,实施精准预防;与市教育局、市广电台联合开展专项预防活动,实施系统预防;积极推进检银共建,设立驻银行法律服务站,开展重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31次,加强专业预防;拍摄全省首部金融领域反腐题材微电影《笼中鸟》,未成年人检察领域预防题材微电影《新生》,以及国企领域预防题材微电影《规则》,深化社会预防。预防工作的覆盖面、教育面和影响面进一步扩大。

三、全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   正义的目标,更加注重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共同    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以共向发展为导向,推进刑事诉讼监督一是着眼于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追捕、追诉37对因证据不足不批捕82人、不起诉16人。二是着眼于促进公正司法,加大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14人;监督立案23件,同比上升155%,增幅全省第一;监督撤案23件,同比上升91%,增幅全省第三;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吴晓伦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省精品监督案件”。三是着眼于维护审判公平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件,同比上升88.9%,增幅全省第四,总量创马鞍山历史新高。雨山区检察院戚某某危险驾驶罪抗诉书被评为省优秀抗诉书

以多元监督为手段,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部署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推进年活动,办理民行案件139件。持续强化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市检察院抗诉及提请抗诉31件,同比上升417%;发出检察建议27件,已采13件,博望区检察院1件检察建议案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持续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6件,已采纳33件,同比分别上升9%18%。持续强化监督协作机制,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以六大监督为重点,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审查监管场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86件,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80件,增幅全省第六。强化监管执法活动主动监督,建立约见检察官制度,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监督,对3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常态监督,建议收监执行14人。强化集中清理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着力解决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病残罪犯收监” “送监等问题,监督交付执行13人。强化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建立全市财产刑执行监督数据库。

四、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着力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省检察院司法改革部署,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正能量。

坚持重点突破,坚定不移推进四项改革。紧紧抓住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这个关键环节,严格入额资格条件,严密组织考试考核,确保业务骨干进入员额;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遴选考试、考核推荐、遴选委员会审查等程序,选拔首批员额制检察165名。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使检察官权责统一、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改革释放的工作活力逐渐显现。

注重统筹兼顾,加强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案件审前把关,对89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强化出庭指控和庭审监督,建立重大案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制度,领办、参办案件比例达45%。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全面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6基层检察院在同级法院设立检调对接工作站,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挂牌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检察院工作站,组织律师参与接访87次,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的新机制正在形成。

打造阳光检察,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完善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当涂、含山、花山、雨山等4个县区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118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6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监督评议558人次,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查制办羁押必要性案件公开审查会成微博、微信、门户网、新闻客户端四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发布检察信息11708条。雨山区检察院官方微博荣获“全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卓越奖”,花山检今日头条入围全国检察头条号20

五、全面从严治检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建工作的首位意识。

突出“两学一做”引领,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筑牢听党指挥、严守党纪、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习讨论,紧抓集中学习、抄录党章、党课教育、专题研讨、组生活等重点环节,引导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三个看。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强化年四个带头人六比六看六争等专项活动。突出“146”检察党建、矩阵式检察党建、反办案火线党支部等特色品牌建设,加强一线党性教育。编写《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案例选编》,对当涂县检察院进行巡察,积极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等12个专项整治。

突出素质能力提升,扎实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业务素养,选派29名干警参加中国检察官学院培训,浙大法学院联合举办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人才储备,举办第十一届  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建立案件评查、检察理论研究等人才库,评选各类检察人才73人。市检察院制作的《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课程》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课程”。7名检察人员分别被评为全省公诉、侦监、民行、案管十佳标兵业务能,获奖规模创马鞍山新高。强化理论研究,举办首届十佳案例分析评审活动,首部《检察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论文集由中国检出版社出版发行,3篇论文分别获第五届中国检察官论坛二等奖、第六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优秀奖和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特等奖,3篇研究成果入选全省检察理论成果资料库。

突出整体均衡发展,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加大  市级院对基层院的领导力度作为固本强基的切入点,建立四个一业务管理、职务犯罪请示报告等六项管理制度,注重整体   推进、统筹联动,形成了市院主抓、县区院主责的基层院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多功能侦查指挥中心初步建成,电卷宗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全市办案工作区投入使用,规范化、现代化程度位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抓特色、创品牌、育典活动,涌现出当涂县检察院、花山区检察院等一批全省层院建设典型。一年来,共有12个集体、15名检察人员获省级以表彰,和县检察院、当涂县检察院、花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六、全面构建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真正做到以监督促公正、以规范树公信。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市人大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和决议。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9次,市检察院专题报告了全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报告了检察改革情况。建立定向结对联络制度,主动走访173名省市县区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案件评查和工作座谈等各类活32次,组织马鞍山、阜阳两市省级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活动,先后组织172名代表委员旁听21个观摩庭,充分保障代表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检察改革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工作座谈、视察和专题调研,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完善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5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监督程序。两级检察院先后举办检察开放日15次,邀请各界人士154人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自觉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审议意见》,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坚持日常管理与定期评查相结合,强化对办案的全程、动态、实时监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评查案件867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反馈通报机制,出台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编印《检察工作实务指引》,司法规范的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得到加强。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有力监督、政府重视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倾注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鼓励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特别是新增职能发挥得不够充分,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检察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办案理念和执法方式有待提高。三是司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转换理念、健全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四是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部分基层院人员老化、装备滞后、检力不足等难题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安全稳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的新期盼,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  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司法公信,为全力推动“三个走在前列”、实现马鞍山新一轮大发展大提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一条主线,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把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两大战略”“三个强市重大部署项目建设年活动、文明创建四整治四提升行动、制造业升级行动计划等中心工作,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作为服务新常态,精准融入转型升级发展大局,努力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注重加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保护;更加注重对经济领域犯罪的分析研判,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界限,着力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经济安全。

二、担当三大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牢牢把握平安建设新形势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投入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和医疗秩序,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牢牢把握反腐倡廉新部署,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除,有贪必肃,推动自侦工作实现由零散型向专案型、战斗型向战役型、强攻型向信息型、粗放型向精细型、规模型向效益型、渔猎型向智慧型六个转型牢牢把握检察监督新要求,加大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大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水平。积极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新格局,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

三、落实四项改革,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牢固树立检察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变,坚持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变,坚持服务大局的  重要任务不变,坚持检察机关的地方属性不变。突出抓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坚决拥护、主动适应、自觉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积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等重要改革,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四、推进五大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准则》和《条例》,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求。狠抓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着力提升基层八化水平,持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健康、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法治蓝图催人奋进,检察机关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开放的意识、更加昂的斗志,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奋发进取,持续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力推动“三个走在前列”、实现马鞍山新一轮大发展大提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相关用语说明

 

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是指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诉、可能判处缓刑、刑满释放后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提供短期观护帮扶,通过心理疏导、岗位培训、社会实践、生活指导等方式,帮助其重拾信心并融入社会,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实现涉案未成年人零失管及平等司法保护。

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修复社会关系为目的,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成诉讼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侦防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有机整合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实现内设机构、人员、职能、信息优化配置,有效整合,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一种检察工作机制。

张权发案件基本情况:张权发,原中共池州市市委常委、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其在担任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贵池区区委书记、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期间,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人事调动、企业融资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1余万元。20151125,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马鞍山市检察院对此案立案侦查。2016519,马鞍山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向马鞍山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6127,马鞍山市中级法院以张权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四项改革:是指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司法改革。

四个带头人:是指工作带头人、作风带头人、业务带头人、党建带头人。

六看六比六争:是指看理想信念,比政治信仰,争做忠实型党员; 看思想品德,比进取精神,争做学习型党员;看表率意识,比奉献精神,争做创新型党员;看业务素养,比办案质效,争做实干型党员;看工作热情,比文明规范,争做服务型党员;看廉洁自律,比遵纪守法,争做廉洁型党员。

电子卷宗系统:电子卷宗是指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将纸质案卷材料制作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电子卷宗系统是辅助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信息系统, 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该系统已具备卷宗制作、内部阅卷、律师阅卷等基本模块,可以实现文档生成、目录编辑、关联上传、浏览查询、复制引用等功能,可以导出到律师阅卷系统进行查询和复制,推动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加强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八化建设:是指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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