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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
时间:2018-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8在马鞍山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胜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依靠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关于服务和保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822人,提起公诉8816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518人,提起公诉3768人。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96人,提起公诉477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打击、教育、感化、挽救并重,做到严格依法,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主观恶性较小、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严格批捕、起诉条件。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检察、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方式,提高诉讼效率,增加和谐因素。五年来依法不批准逮捕842人,不起诉146人。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平安建设,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社会管理问题,通过调研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五年来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达20余件次。深入基层开展便民法律服务。每个县区检察院都有选择地在重点社区、偏远乡镇、少数民族聚集地建立了便民举报投诉服务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市检察院对监外执行刑罚人员建立动态电子台帐,进行监督考核,深化监外执行犯罪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当涂县检察院成立全省第一个派驻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检察室,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常态化。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立足检察职能,拓展办案功能,积极在案里案外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在办案中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诉人服判息诉。高度重视群众的信访举报和控告申诉。五年来共受理举报1415件,控告622件,申诉532件,全部按照管辖分工,依法分流处置。对于涉检信访,依法进行妥善处理,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没有发生赴省进京的涉检上访事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措施,着力做到处置在前,定纷止争,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突出查办贪

污贿赂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9282人。其中大案255人,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6人,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6人,要案26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90.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0多万元。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和新农村建设中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42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2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3人。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渎职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7人。积极协助安全监管等部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16起。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社会化预防。五年来,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58,针对典型案件进行犯罪分析279次,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45份,开展预防咨询活动818次、预防宣传教育活动314次。重点在土地征迁、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专项预防4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360次。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马鞍山巡展和全市首届预防职务犯罪论坛。制作的廉政宣传短片《欲海沉舟》,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评选活动中

分获优秀奖和二等奖。

三、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效果,促进了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5件、撤案10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加逮捕222人、追加起诉19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3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17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对看守所、监狱的安全监管和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防止超期羁押、脱管漏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案件38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133件,提出抗诉80同时,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对同级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决的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11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支持督促民事起诉112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民事执行案件以及民事审判程序存在的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8件。

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积极探索和深化符合检察规律和工作实际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和工作管理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了严格公正执法

建立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改革。2010年实行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后,市检察院办理决定逮捕案件79件,移送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案件11件,强化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市检察机关2011年选任了18名人民监督员,两年来共参与监督处理案件9件,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的监督。

构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并坚持案件质量监督评议制度,组织专门评议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办案警务工作区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执法办案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规范侦查活动,确保办案安全。加强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对在押人员实行“零”距离监督。积极探索构建办案流程管理工作机制,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的统一受理、移送和流程监控,加强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推进检察信息化应用实施。坚持业务、队伍、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实现机关公文在网上批阅处理,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在网上流转。五年来相继建成了两级院机关局域网、互联网门户网站、视频会议系统、检察专网电话系统、电子阅览室,保障信息化条件下办公办案高效、快捷、畅通。

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根本,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创建好的领导班子为龙头,加强班子成员能力培训,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表率作用。五年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坚持以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组织开展“共建结对”、“学习雷锋、做表率,争做优秀公务员”、“基层组织建设年”等特色主题活动,保持和发扬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认真开展“身边好人”、“月度之星”评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激励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举办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参加廉政文化书画展和省市体育文艺比赛,营造健康向上、清廉清正的文化氛围。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检察人员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五年来,组织各类业务培训60期,参加学习培训达3368人次。有48名在职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达35%以上。以注重政治素养、实务能力、工作实绩为评选导向,开展首届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评选活动,选拔出20名办案实绩突出、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认可的业务骨干。组织开展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员、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竞赛48项(次),努力打造复合型、专家型人才队伍。高度重视和积极参加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学习培训,为两部新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财务公开、廉政预警、基层院工作巡视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规范和制约检察权运行。集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开设“机关道德讲堂”,增强检察职业道德意识。开展“三管一慎”专题教育活动、建立检察人员廉政档案,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检察人员全方位的监督约束。组织开展扣押冻结款物检查、机动车辆管理使用、禁酒令、办案安全等检务督察,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履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职责,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同步提高。积极协助、主动参与县区院检察干部的选拔任用,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县区检察院制度,坚持定期联系,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执法办案,督促工作落实,协助解决基层院业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促进县区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检察信息化和行政装备建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4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切实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具体执法实践之中;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使检察工作的目标方向、工作重心与大局同步合拍;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民生民利;必须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必须始终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协调发展,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够充分全面;执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装备落后的状况仍然影响和制约着检察工作发展;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工作规范、监督管理、考评激励等制度尚需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为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以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抓手,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争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为马鞍山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大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切实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以十八大精神统领和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价值和丰富内涵,更加自觉地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执法办案全过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自觉在执法理念、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发展检察事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拓宽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充分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促进新农村建设。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积极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不断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为重点,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行检察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和侵犯人权的问题。坚持把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促进司法公正和廉洁。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力度、效果和效率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更加重视和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群众的合理诉求,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坚持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执法作风教育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四、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今年起,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考验,需要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我们要以十八大倡导的“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创新求发展,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健康发展。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创先争优的动力,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服务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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