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秋送爽,丹桂盈枝。10月16日上午,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桑榆·太白长青”为主题,举办“采石论案”涉老检察专场活动,发布《涉老检察白皮书》、涉老检察典型案例及“太白长青”品牌标识,开展案例讲述,展现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省院有关部门领导,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媒体记者到会指导。
白皮书发布:交出护老履职答卷
活动伊始,发布《涉老检察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切实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基础上,系统谋划涉老检察工作整体布局。2026年3月,马鞍山市检察院印发《马鞍山检察机关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倾力打造“太白长青”涉老检察工作品牌,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走出一条系统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新路径。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的涉老案件。经过层层筛选、严格评审,最终确定了6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四大检察”,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的履职担当。
品牌标识发布:文化赋能护老工作
活动现场,发布“太白长青”品牌标识。“太白”取自唐代著名诗人李白,“长青”源于当涂青山,既借青山之名,祝愿广大老年人身体健康、福寿绵长,也寓意检察机关深耕涉老检察、守护民生。标识整体以检察蓝为主色调,融合地域特色与检察元素。同心圆构型是经典徽章制式,规范庄重。内嵌文脉意象,将苍松、太白、托手、夕阳、青山融为一体。圆环中间“马鞍山检察”“太白长青”字样,显示标识主体。标识的发布,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涉老检察品牌建设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特色化,涉老检察工作的辨识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案例讲述:诠释护老检察担当
在典型案例讲述环节,四位承办检察官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结合各自办案实践,从刑事检察、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信访矛盾化解等不同领域切入,生动讲述了涉老案件办理中的检察履职故事。讲述中,既有精准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案思路,也有深入基层走访、推动源头治理的实践感悟;既有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刚性担当,也有传递检察温情、纾解老年群体急难愁盼的为民情怀。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履职力度与司法温度。
嘉宾点评:共话护老协同路径
五位受邀点评嘉宾充分肯定了马鞍山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用心护老的涉老检察工作成效,并就不断丰富“太白长青”品牌内涵,持续深化涉老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周涛点评指出,马鞍山检察机关系统推进涉老权益保护,办案既坚守法理底线,又饱含民生温情,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希望检察机关持续聚焦老年群体健康安全领域监督,深化类案治理,完善“检察+”协同保护机制,同时丰富面向老年群体的普法与便民服务。
市人大代表李必水点评提出,全市检察机关把检察服务下沉基层一线,用心守护老年群众合法权益,各项举措务实接地气,护老工作有力度、有温度。希望检察机关能总结提炼基层协同办案机制,持续推动涉老检察深度嵌入基层治理,放大案例与品牌宣传效能,让“太白长青”品牌扎根基层、深入人心。
市人大代表代丽丽点评提出,通过聆听案例讲述、了解全市维护老年人权益专项检察监督整体成效,感受到检察机关履职有“实功”、服务有“准度”、治理有“合力”。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筑牢养老安全防线、帮助老年人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卫明点评指出,涉老检察工作正在从单一的刑事打击走向“四大检察”融合发力,从个案办理走向系统治理,这对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既是支持,也是鞭策。希望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做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治理工作,针对独居失能老人监护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规范等共性问题,共同推动制度完善。
省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朱程点评指出,本次论案讲述的案例,案件办理接地气、办案思路有创新,充分展现了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用心护老的工作实践。希望马鞍山以本次“采石论案”为契机,持续擦亮“太白长青”品牌,继续培育更多涉老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
锚定航向:凝聚护老奋进力量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领臣指出,老年人权益保护,是家事也是国事,是民生也是检察必答题。此次 “采石论案” 活动,以案例为载体复盘履职实践、交流护老思路,在思想碰撞中凝聚维护老年群体权益的工作共识,取得了预期效果。成绩属于过去,守护永远在路上。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护老责任担当,要提升履职质效,做实护老检察文章,要完善协同机制,汇聚护老共治合力,要强化品牌宣传,营造尊老护老氛围。
岁岁重阳,检护桑榆。马鞍山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采石论案”为新起点,以案例为媒、以法治为盾、以温情为桥,持续巩固先发优势,在专项行动的深度、精度、温度上再突破,用心用情守护最美“夕阳红”,在长江之滨书写涉老检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