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矶畔拂新风,皖检之星耀诗城。10月14日至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之星”基层巡讲第一巡讲团走进马鞍山。本次巡讲由马鞍山市、和县两级检察院具体承办,聚焦证据审查中的难点和常见问题、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创新路径等内容,为全市检察干警送上丰富的“法治干货”。

14日下午,在马鞍山市检察院召开的巡讲报告会上,巡讲团部分成员以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结合自身理论积累与办案经验,将基层办案履职中的“堵点”“难点”转化为授课的“焦点”“重点”,为全市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精彩授课。
实打实传刑事检察实战秘籍
“什么是证据能力?什么是证明力?二者究竟如何区分?间接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对于来源不明、链条断裂的‘物证’及其衍生鉴定意见,能否径直作为定案根据?”一连串直击证据审查核心的追问,拉开了本次基层巡讲的序幕,瞬间点燃了现场干警的学习热情。
“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是刑事领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保障。”芜湖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婕以《刑事证据的审查与运用》为题,从理论层面阐述、用办案实践例证,全面剖析刑事案件证据审查需重点关注的内容,并对非法证据排除、实物证据鉴真、隐蔽性证据等关键规则逐一解读,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审查指引,在现场引发了强烈的共鸣,掌声此起彼伏。
面对面授检察宣传破圈之道
如何做好“看”和“问”工作,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
重点聚焦品牌核心——如何为民服务?
好新闻具备哪些要素?
如何加强新闻宣传时效性?
……
“好新闻需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从小切口入手讲好检察故事。”池州市检察院宣教科副科长刘晨围绕检察新闻宣传与新媒体创作,结合自身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的丰富实战经验,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的策划思路、创作方法等内容。她的分享既深入解读了写出检察好文章的核心要领,又详细说明如何抢抓新闻时效性窗口,还给出了与业务部门高效配合的具体建议,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检察宣传工作拓宽了思路、提供了方法,精准回应了干警的日常关切,这些“干货”让不少人直呼“解渴”。
点对点解一线实务办案难题
10月15日上午,省检察院“皖检之星”基层巡讲第一巡讲团赴和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以互动问答的形式与基层干警探讨实务难题,共谋破解之道。
“受票方从散户手里购买产品,因散户销售是不带票销售,受票方遂从其他一般纳税人处,以同样品名和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这种行为是有代开行为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如何更加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对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如何更有效地帮教?异地协作帮教如何落实?”
“如何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讲好检察故事?”
从证据审查的尺度把握到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争议,从疑难案件的突破技巧到办案风险的识别与防范……汇聚了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宣传三大条线业务骨干的座谈会现场,提问深入,讨论热烈,思想的火花在交流碰撞中持续迸发。
“首先受票方有真实、客观的货物交易行为,并非虚构。其次也未实际造成税款的损失,同时此类行为也没有虚开的危害,受票方没有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发票内容与真实交易匹配,未对发票管理秩序造成实质性破坏,故不宜认定为虚开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涉罪案件,首先要预判案件的可诉性,查清事实、落实证据是前提;其次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可挽救性评估,对于其悔罪表现的认定不可机械化处理,需要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在做深做实社会调查的基础上评估是否具有家庭帮教条件。”
“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要拓展‘看’的渠道,化被动为主动地‘问’,及时掌握业务部门的动态,获取第一手信息,勤看、勤写、勤思。想要讲好检察故事,首先要吃透案件,只有自己参与其中,主动走进业务办案一线,才能写出优秀检察文章。”
“本次基层巡讲是一次定制式、精准式的传经送宝,以案释法、以例析理,针对司法挑战和履职急需,给出兼具理论与实操的解决方案,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干警们一致表示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皖检之星”巡讲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强化上下联动、推动业务共进的重要载体。此次马鞍山站活动延续“精准赋能基层”的宗旨,通过“授课+研讨”双轮驱动,将前沿的司法理念、高效的办案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直接送达办案一线,既实现与基层需求的精准对接,更以靶向式“赋能”激活检察履职“一池春水”,为全省检察机关凝聚奋进力量、提升履职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实现上级牵挂与基层期盼的双向奔赴。
马鞍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领臣参加巡讲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