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下午,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崔金生贪污、行贿、单位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作为全市观摩庭,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负责人观摩了庭审活动。
庭审中,承办人杨成然紧紧围绕抗诉焦点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并发表出庭意见。面对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公诉人层层推进讯问,突出重点举证,逻辑严密质证,全面有效构筑证据体系,驳斥被告人虚假供述。发表出庭意见深入浅出、观点鲜明;法庭辩论沉着理性,反驳有力。通过庭审,充分体现了公诉人敏捷的临场应变、出色的出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素质。
被告人崔金生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行贿事实供认不讳。控辩双方主要围绕崔金生利用其协助征迁组负责确认房屋所有权人的职务便利,虚构自住房屋的长期居住户骗取搬家奖励费等征迁补偿款的事实是否构成贪污犯罪展开激烈辩论。
庭审结束后,特邀合议庭组成人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会。评议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整个庭审程序正当,公诉人杨成然业务能力突出、庭前准备充分、控庭能力很强,答辩反映敏捷、有条不紊,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的称号当之无愧。但同时也指出,“公诉出庭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公诉人的普通话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语言规范性上仍可进一步雕琢。
本次观摩评议活动是我市公诉部门推进庭审观摩日常化和着力推进抗诉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重点突出三个“新亮点”。一是此次观摩庭是临时确定,并未给公诉人充分的预留时间,重在展现公诉人日常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首次选择了抗诉案件作为观摩庭案件,是因应目前抗诉工作推进难的形势下的一项创举。在全市抗诉工作裹足不前的状况下,花山区院抗诉工作仍能打开局面,值得全市公诉部门前来取经学习。三是首次邀请合议庭成员参与观摩评议,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对抗诉意见的研究分析。同时合议庭成员熟悉案件情况并亲历整个庭审现场,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最有发言权。通过合议庭成员的评议,更有助于公诉人扬长避短,进一步提高庭审控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