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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点亮希望之光,千里路汇聚各方力量”——博望区检察院用心奏响司法救助乐章,用爱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时间:2025-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博望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挥府检联动一体化优势,邀请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多元形式救助,有力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主动联系

针对受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虐待案,博望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和控申部门进行会商,主动联系被害人母亲所在地洛阳市洛宁县检察院,提出可以由检察机关综合履职,支持被害人母亲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的意见。博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与博望区妇联一行人驱车前往洛阳市洛宁县,与当地检察院检察官共同探讨案情,最终促成洛宁县检察院做出支持被害人母亲变更抚养权起诉决定。

上门走访

为收集更加详实的证据,博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领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被申请人居住环境,家庭人员情况、收入来源和收入状况。并联系当地村委会主任,调查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收集证明材料。

联合救助

2024年9月4日,博望区检察院、博望区妇联和洛宁县检察院共同邀请洛宁县民政、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召开案件交流座谈会。会上决定给予未成年人被害人解决医疗、教育、生活保障等诸多方面问题。

资金监管

为确保司法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博望区检察院与洛宁县检察院与洛宁县农商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采用“委托代管+使用监管+按月发放”的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模式,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发生资金使用风险。据悉,第一笔6000元司法救助资金已于2024年12月发放。

此次司法救助行动,不仅体现了博望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有力保护,更展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方面的积极作为。

博望区检察院今后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拓宽救助渠道,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