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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淮南市政协原主席李忠一审宣判
时间:2020-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2月10日下午,淮南市原市委委员、政协原主席李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忠在1999年至2019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284.4705万元,数额巨大;2010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共计7万元。其行为分别涉嫌受贿罪、贪污罪。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全部认定,鉴于被告人李忠具有坦白、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忠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忠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李忠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