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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孟祥先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宣判
时间:2019-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孟祥先、万寿银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