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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20000部翻新手机牵出一条制售假黑产链 检察官以案说法
时间:2023-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把低价购买的二手手机

通过更换后盖、印上品牌商标翻新后

再堂而皇之地冒充“新机”进行销售

短短两年多

销售额竟高达七千多万

前不久,有网友因网购到仿冒翻新手机牵出了一条制售假黑产链,涉案6人团伙窝点被一举捣毁。在两年多时间里,该团伙销售拼装、翻新手机的营业额达到了7400余万元。近日,仪征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团伙内6名成员被判刑。

扬州的潘先生在浏览网络平台时,看到了一家店铺,该店铺销售 “原装正品”苹果手机,客服声称手机是正品。因为价格和实体店相差也不大,潘先生认为比较靠谱,于是果断下单。到货后,眼看着手机的包装完好,潘先生也就放心了。

但是,没过多久,潘先生就发现了问题。按照常理来说,新手机的续航能力应该比较好,可潘先生购买的这部手机耗电却非常快,而且使用过程中频频出现卡顿的现象,触屏也经常失灵,一段时间后,手机甚至已经无法正常开机。潘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买到假货了,于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根据网购买家的线索,很快锁定了身处深圳开手机网店的王某夫妻,并一举捣毁了拼装翻新手机的窝点,现场查获大量没有销售的翻新机。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夫妻俩一个负责销售一个负责售后,在他们背后还隐藏了一条分工明确的手机翻新黑产链。

经调查发现,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间,王某夫妻在未取得苹果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从张某等3人处大量收购换过后盖、屏幕、电池等的二手翻新苹果手机,进行二次包装后,以“正品、全新手机”通过网络平台以正常价格销售,二次包装所使用的手机包装盒、充电头、数据线均系假冒苹果公司商标的商品。

其中,张某等3人长期从市场上收购苹果二手手机,经翻新后向王某供货;3人之外的另一人彭某则长期向王某销售带有假冒苹果公司商标的手机后盖;负责组装的成员收到有磨损的后盖后,会重新进行翻新,同时印上假冒的商标。而为了避开买主收到货后对系统进行检查,他们还会将电池状态改为百分之百,充电次数改为0。

“为了提高销售业绩,我们不仅会想办法将网店的信誉度不断升级,而且还准备很多话术,在面对消费者质疑时会找说辞化解,或是以返现、退款等方式打消疑虑。”王某夫妻供述道。

截至案发,王某等人共计销售翻新苹果手机约20000部,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4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0余万元。

今年2月,案件移送至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等5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翻新二手品牌手机并进行销售获取非法利润,或者明知是翻新的二手手机仍收购并二次包装后以全新手机进行销售的行为,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彭某明知是假冒品牌手机后盖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经检方提起公诉,近日,仪征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6人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在网络购物特别是购买数码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正规发票,同时注重相关凭证的留存,在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来源:扬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