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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恶势力团伙蓄意追尾敲诈勒索 被盯上的车主有这个共同点……
时间:2020-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是安全行车的“高压线”。然而还是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喝酒后仍然开车,殊不知已成为不法分子碰瓷的目标。近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被害人酒后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故意制造追尾碰瓷,进而敲诈勒索的案件,涉案的何某甲等4人恶势力团伙被依法提起公诉。

  1500元的车损  竟赔了7000元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王先生(化名)和亲友在杨汛桥一家饭店里吃宵夜,期间,他喝了一点酒,一直到晚上十点多,王先生就开车准备回家,在一处红绿灯路口减速时,忽然有一辆车从他的左后方超了上来,紧接着就发生了碰撞刮擦。
  “对方是两个人,他们一下车就说要报警,可是我喝酒了,想着还是私了算了。”心虚的王先生表示自己会负责,他还咨询了懂车的朋友,得知1500元就可以维修,于是他准备赔付给对方2000元,没想到,对方一开口就是9000元,还说道,“你可是喝了酒又开车的人,要么我们报警,要么你赔我们钱!你自己看着办!”王先生一听这话,心就更虚了,连对方都知道自己喝酒了,这下不赔都不行了。在近一个小时的讨价还价后,最终,王先生支付给了对方7000元。
  夜宵摊找目标  专撞酒驾车
  原来,这是一伙专门利用被害人酒后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故意制造追尾碰瓷,进而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今年6月,柯桥警方将何某甲等四人抓获归案。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2020年3月至6月期间,以何某甲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纠集何某乙、何某丙、何某丁等人经事先商量,在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钱清街道一带夜宵摊物色酒后驾车的人员,发现有酒后开车的对象时立即驾车尾随,跟一段路程之后发现对方车辆有突然变道、压实线等行为时,就踩油门加速撞向对方车辆,并加速逼停酒驾车辆,下车后佯装商量事故如何解决,以假装报警相威胁,利用对方酒驾的弱点,迫使对方提出私了,通常由于酒驾者怕被交警处理,都会急于选择私了,进而以赔偿修车费的形式向对方进行敲诈勒索,累计作案10余起,严重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日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某甲等四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司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利用车辆制造交通事故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酒驾司机给犯罪分子创造了犯罪时机,这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各位驾驶员不仅要做到酒后不开车,还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遇到碰瓷者一定要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