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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检察: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企业发展
时间:2024-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以来,马鞍山市检察院聚焦企业司法需求,精准拓展服务途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护航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能动履职,及时有效回应企业诉求


▲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马鞍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边疆接访民营企业家,当面听取其意见,了解其信访诉求。


马鞍山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问需于企,护企发展。出台《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十项举措》,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来信来访来电第一时间受理登记、办理回复。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 2023年以来,两级院检察长接访、约见民营企业家87人次,走访企业103次,回访受害企业9次,开展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治宣讲活动40余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立足司法办案,依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稳妥办理涉经营主体类犯罪案件,深化涉经营主体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程度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2023年以来,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行使经营权344人次,依法对8名涉案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对民企涉罪人员依法不批捕11人、不起诉19人。稳步、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11起案件依法适用企业合规制度,督促涉案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半篇文章”,联合行业主管将安全生产末端处理与前端防控有机结合,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治理,确保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稳定、不断优化。


严打涉企犯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马鞍山市检察院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严厉打击惩治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以来,办理涉合同诈骗、票据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多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大力创建宜居宜商和谐的营商环境。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活动,收集问题线索38个,推动落实28件,涉及金额4700余万元,发出检察建议2份,为民营经济企业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