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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年检察工作综述(六)
时间:2023-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12日《安徽法制报》头版

原标题

守正创新 开拓奋进

我省检察工作五年答卷成色足底色亮

过去5年,是我省检察事业守正创新、开拓奋进的5年。5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时刻保持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

1月6日,繁昌区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机器轰鸣、生产繁忙。谈到公司的发展现状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水某某说:“政府部门组织技能培训后,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了,企业效益很好。企业能够起死回生,得感谢检察院的帮助。”2020年,水某某与另一家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购买了23本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被公安机关查处。

繁昌区检察院了解到,两公司的员工普遍年龄较大、学历水平低、考证难度大,如安排员工脱岗培训、考试,公司将面临停产,所以才铤而走险买了假证。鉴于水某某、李某的犯罪行为是为了企业正常运转的应急之举,经公开听证,繁昌区检察院依法对水某某、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风险,该院主动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商,为两企业员工的培训、考试提供上门服务。2022年初,两涉案企业已有90%的特种作业人员通过了考试并持证上岗。

为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跟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时刻保持与中心、大局的同频共振。2022年初,省委专门召开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为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通了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创新开展了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据统计,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目前已有1093人次。为防止“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前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1件,对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185件。

为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5年来,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4人,同比上升108%;对涉科研企业、科研人才犯罪依法决定不起诉265人,同比上升204%。

严惩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2021年3月11日,由庐江县检察院提起的盛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庐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盛某销售的油条中,铝残留含量超过国家安全标准9倍之多,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故而我们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依法追究了其刑事责任。”1月6日,庐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伍鹏告诉记者,庐江县某早点店店主盛某,在制作油条过程中添加精制明矾、碱等添加剂,致使铝残留量严重超标。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庐江县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盛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依法判令盛某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违法销售总金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2万元。后庐江县法院判决支持了上述全部诉讼请求。

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部署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922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1197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达18亿元。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大事。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求极致”的精神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共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783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37件,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在我省召开。

全省检察机关5年中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共起诉1488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

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问题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会场中国角,

展示安徽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英文宣传册。

2022年12月7日至20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在会场内的“中国角”,展示了我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英文宣传册,吸引了众多与会人士的目光。

公共利益涉及每个人。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610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5%。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567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021件。围绕“4+9”法定办案领域,组织开展了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多个专项行动。同时,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在公共卫生、大数据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办理案件6433件。马鞍山、宿州、淮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不规范养犬、“飞线充电”等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为服务美丽安徽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担当作为,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犯罪等多个专项活动。5年来,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484人。省检察院连续3年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在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共提起公益诉讼2593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3.6亿元,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被破坏的林地、耕地5.7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6万亩。由省检察院办理的“南四湖”专案,共督促有关部门投入1.6亿元治理污染水域,办案经验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为构建“在联动中监督、在监督中联动”格局,2022年2月,省检察院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共提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780件。

把群众来信来访当作大事要事办

▲2022年2月13日,黄山市检察院与屯溪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申请人林某某家中,

将联合救助的14.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林某某手中。

2022年12月13日,黄山市检察院与屯溪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申请人林某某家中,将两单位联合救助的14.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林某某手中。林某某的妻子在患白血病期间被他人欺骗,购买并食用了所谓的“保健品”,并以此代替正常的治疗。后病情加重,最终离世。鉴于林某某患病以及家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等困难,两单位联合帮助其申请了14.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为给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把检察温暖传递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救助困难妇女“皖风送暖”、残疾人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困难妇女、困难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司法救助力度。2022年,共救助59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09万余元,同比上升28.86%。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群众的每一次来信来访当作大事要事来办。2018年,“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对于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且要求“一包到底”。

2021年以来,全省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7365件,包案率100%,化解率达82.2%。为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在7日内一律告知信访人“已收到、谁在办”,在3个月内一律答复办理进展或者结果。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新收群众信访10.2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并答复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2.6%。

为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搭建了轻罪案件调解、和解平台,积极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专项工作”。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促成刑事和解3997件、民事和解3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