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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2-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7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

公益诉讼立案6633件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两年总和的3.3倍。其中,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57件,占比29.5%;办理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4676件,占比70.5%。

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

新类型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

案件占比70.5%


那艳芳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新类型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676件,占比70.5%,涉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网络游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以及点播影院、电竞酒店、密室剧本杀等新兴业态治理。

主动、及时发现个案背后

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那艳芳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在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四大检察”统筹一体、融合式监督的优势,主动、及时发现个案背后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升公益诉讼在线索发现、获取证据方面的质效。本批指导性案例有4件都是依托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损害线索,进而提起公益诉讼的。

注重办案规范

强化重点案件督办指导


那艳芳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是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新型诉讼机制,需要检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严格把握办案程序和实体规范。近年来,最高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报告、诉前公告审查、跨行政区划案件联动等工作机制,对于疑难、复杂、影响大的案件,通过加强督办指导,帮助办案单位找准症结,选准角度,严谨规范办理。

加强沟通协作

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那艳芳介绍,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对接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中的司法需求,加强与公安、法院、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专业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合力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共同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

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一体落实。

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基于三点考虑


那艳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检将本批指导性案例的主题确定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更高需求;二是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开展;三是促进形成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围绕公益损害问题

跟进监督、形成合力、标本兼治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答记者问时表示,“无证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公益损害问题,难根治,易反复,家长揪心,社会关切。检察机关围绕这些问题提起公益诉讼,主要把重点放在跟进监督、形成合力、标本兼治上。一是注重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二是注重发挥社会支持体系作用;三是注重“没完没了”持续监督跟进。

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办案经验


浙江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蔡永成答记者问时表示,在第一个案例(检例第141号)的办理中,案件涉及互联网企业和计算机算法专业知识,且案件涉及多个地域,具有一定办理难度。一是综合运用一体化优势;二是把握网络保护要求综合开展调查取证;三是综合解决管辖问题。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

网络保护方面开展四项工作


陈晓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

一是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带有隐蔽性等特点,最高检通过制发案例,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进行“隔空猥亵”行为,确立了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形成了对“隔空猥亵”的有力打击震慑。

二是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网络犯罪未成年人。受网络使用的低龄化和不良信息等因素影响,一些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也有未成年人参与。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555人,同比上升21.2%。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回归社会。

三是积极推动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以办理涉毒音视频传播、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比如检例141号,检察机关发现该APP的信息推送存在使儿童受侵害的风险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进行整改,同时,带动了互联网企业完善行业规则,通过小案推动了网络大环境的治理。

四是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和安全教育。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和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多种方式,对广大青少年及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和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能力。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

文身治理方面的进展


那艳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在推进文身治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上下一体的优势,由地方开始主动探索,江苏、浙江、河北、河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以不同的形式办理案件,推动行业整治。一是组织座谈研讨凝聚共识;二是部署专项行动推动整治;三是推动国家层面系统治理。

“统一集中办理”对未成年人保护

公益诉讼的优势


那艳芳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021年,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发展的价值和优势也进一步凸显,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线索来源更广泛;二是调查取证更便捷;三是促进治理更到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