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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六安市副市长蒋应平受贿、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4-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六安市副市长蒋应平受贿、玩忽职守案,经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蒋应平在担任六安市行署副专员、六安市副市长期间,收受他人的现金贿赂46.6万元及相关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行贿人员谋取利益。另外,在六安市大型商贸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被告人蒋应平在收受他人贿赂后,未严格履行其作为分管副市长的监管职责,违反政策规定审核通过了由个人持股的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00余万元。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