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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丨公益诉讼+市场监管】整治“生鲜灯” 让食材“素颜”上市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花山区检察院收到举报线索,反映辖区农贸市场部分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在营业场所使用不同颜色的照明设施或利用红色等其他色系灯罩进行“改装”,通过光源产生视觉迷惑,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

花山区检察院予以公益诉讼立案后,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就相关情况与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磋商,联合对部分农贸市场开展了针对性检查,对个别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进行点对点督促整改。现辖区市场整改情况良好,大部分商家均已更换符合标准的照明设施。

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使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市场出现“生鲜灯”违规现象,欢迎拨打12315投诉电话,也可以拨打检察机关举报热线12309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