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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检察一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全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其中花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某、朱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2017年底至2018年元月份,被告人丁某通过其实际经营的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筹建娱乐度假风景区为名与马鞍山市花山区某村20余户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丁某在未获得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于2018年初在其租赁的地块上进行土地挖掘、修路等施工作业,并将其在江苏省南京市承接的垃圾清运业务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从南京市运输到该地块进行倾倒、填埋。2018年10月被告人朱某、丁某继续在租赁的土地上实施挖掘、修路、土地硬化作业,为朱某经营报废汽车拆解厂提供场地条件。2019年5月1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认定该地块45.16亩基本农田耕作层均已破坏,无法耕种。
   2019年11月11日,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2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丁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被告人朱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其损毁的耕地履行复垦义务,恢复土地原状;四、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将职能触角前移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征询自然资源部门、相关专家意见,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促成被告人与自然资源部门达成修复协议,提出保证金制度,破解了诉前难以完成基本农田修复的难题。在确保刑事案件证据到位、精准打击犯罪的情况下,将恢复性司法贯彻诉讼程序始终,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在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生效后,该院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扶贫助农作用,多次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实地走访,查看复垦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土地修复通过验收,巩固修复实效。
 

 

 

   此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是该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战的新成效。今后,该院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用功用心办铁案、出精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