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审理查明,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的罪名成名,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从4月1日上午开始,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庭审,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1个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其中当庭宣判8件,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这是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院内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的一个缩影。
疫情期间,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优势凸显,如2天的11个案件,指派2名检察官,且70%以上的案件当庭宣判,让正义在疫情期间也能实现。
来源:雨山检察